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关于印发
第24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广东省体育总会、深圳市体育总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深圳市胜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24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将于2014年11月28日至30日在深圳市体育馆举行。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动员选手参赛,认真做好组队工作,按规程要求报名参赛。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2014年9月29日
抄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第24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广东省体育总会
深圳市体育总会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深圳市胜汇舞蹈文化机构
三、协办单位: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全国体育联播平台
《中国体育报》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官方网站
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文体台
《尚舞》杂志
中华舞蹈网
舞讯网
优舞网
华人舞蹈网
四、比赛日期:2014年11月28-30日
五、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0日截止
六、报名地点: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电 话:010-67183764
电子邮箱:chinadance@vip.sina.com
联 系 人:陈思
七、报到时间:2014年11月27日9时至18时前
八、报到地点:深圳市体育馆(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
九、比赛地点:深圳市体育馆
十、裁判委员会: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选派。
十一、比赛项目:见附件1。
十二、报名要求: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无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由报名处汇总到其所在省、市代表队参赛;
(二)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管理2人。超过30人的队伍可增报上述人员1-2人。所有在册人员将发放胸卡。请务必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注明领队、教练、管理人员名单。
(三) 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各项内容, 最晚于11月15日前(以便印制秩序册)用电子邮件报至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否则不接受报名。
(四)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在收到报名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与各报名单位一一确认报名事宜,请各报名单位认真核对并及时回复。如未按要求核对回复,以原始报名表为准。
(五)比赛报名单可复印,也可在中国体育舞蹈网上下
载(www.cdsf.org.cn)。
(六)所有需确认年龄、资格之组别选手均需在报到时出示注册证或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无效)以甄别资格。建议各省市协会或主管部门派出专人带队参赛。
(七)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确保报项准确。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须经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项。
(八)已报名的选手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比赛,将被取消下届比赛的参赛资格。
十三、奖项设置:
(一)职业组及A组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4-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7-12名颁发证书;
(二)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及业余女子单人、双人组按参赛人数 20% 、30%和50%比例设一、二、三等奖;
(三)其他组别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12名颁发证书;
(四)设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各12个。
十四、有关规定:
(一)凡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报专业院校组、业余组;
(二)历届全国锦标赛职业组决赛选手不得降组比赛,如有更换舞伴者,允许参加职业新星组比赛,其现舞伴参赛资格决定其准予参赛的组别;未满21岁的选手可按照WDSF与CDSF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舞蹈(国标舞)专业院校在籍及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各业余组别的比赛;超过21岁者,可选择进入A组、A新星组或职业组;
(四)不允许跨年龄组兼报,但可兼报同一年龄组内标准舞和拉丁舞两项。在满足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可兼报无年龄限制组别的比赛(即A组、A新星组或B组)。每对选手最多可报3小项比赛,十项全能选手除外。
(五)参赛者须男女搭伴(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和业余女子单人、双人组除外),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包括少年、少儿组);
(六)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十五、参赛费:
(一)职业组、职业新星组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500元;
(二)A组、A新星组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400元;
(三)16岁(含)以下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260元;
(四)师生A、B组每对选手参赛费分别为1200元、1000元;
(五)其他各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300元;
(六)少儿组别每对选手每项参赛费为150元;
(七)业余女子6人集体舞每队参赛费为600元;
(八)业余女子单人组每人每项参赛费为100元;
(九)业余女子双人组每人每项参赛费为150元。
十六、其他:
(一)所有参赛人员差旅、膳宿费用自理;
(二)第24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开幕式将于2014年11月29日(星期六)19时30分举行;
(三)若有历届职业组前6名的选手要求在本届比赛中举行退役仪式,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四)本届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以及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用于宣传、发行、出售;
十七、广告:
如需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与深圳市胜汇舞蹈文化机构联系:
联系人:邹菲
电 话:13590352146
十八、本届锦标赛的竞赛规程、日程安排、报名表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均可登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网站查询、下载(网址:www.cdsf.org.cn)。
十九、保险: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二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