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红色娘子军》编剧梁信一方诉中央芭蕾舞团演出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侵犯其著作权一案,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央芭蕾舞团为2003年至今的演出赔偿梁信12万元,并判中芭书面赔礼道歉。
中央芭蕾舞团昨天下午举行案情说明会,正式回应此次判决,并称已向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说明会邀请了中央芭蕾舞团此案的辩护律师陈界融和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原创编导之一蒋祖慧、原创作曲家之一杜鸣心、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第一代琼花的扮演者之一钟润良和第一代洪常青的扮演者之一王国华,以及该剧第一代演员黄民暄。
辩护律师陈界融表示:“1993年双方之间有一个协议书,其中约定:"中央芭蕾舞团一次性支付梁信同志5000元整",这个约定前面没有定语。有判决说这个约定是10年之约,这是常识的违反。法庭两个重要证据,一个是协议书,是原告方提供的,另一个是中芭提供的签订协议的李承祥的证词。李承祥说:"我们当时商谈和签约时都说得非常清楚,是一次性给5000元,就把这个事情彻底了结了。我们之间不会再有著作权的纠纷了。"这是直接证据,两个证据就能证明当时是一次性永久了断了。”
至于原告方提出,中芭没有得到电影原作者许可就将《红色娘子军》改编成芭蕾舞的说法,编导之一蒋祖慧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1963年周恩来总理看了《巴黎圣母院》后,提出创作自己的芭蕾舞的想法。1964年1月,文化部开会研究创作什么样的芭蕾舞。李承祥提出,根据电影《红色娘子军》改编成芭蕾舞,领导认为,这个主意好。1月下旬我和李承祥、王锡贤开始深入海南研究总体结构,2月初我们到了广州,电影编剧梁信接待了我们。他很高兴能把《红色娘子军》改编成芭蕾舞剧,并向我们介绍了电影剧本的创作过程和体会,同时也提供了一个他自己的改编本。但这个改编本有很多不适合在芭蕾舞剧中表现,所以后来我们通过采风和在海南的实地体验进行创作。首先芭蕾舞剧的结构与电影不同,我负责序幕和第一、二幕的创作。电影中琼花是洪常青扮华侨富商到南霸天家花钱买下后到半路放跑的,而芭蕾舞剧是从南霸天的牢笼逃出来的,这源于当年采访时的一个丫头给我们讲的真实经历。琼花参军,电影中是琼花与红莲跟在娘子军队伍后面,战士们问她为什么跟着,她说要参军。而芭蕾舞首先安排的是红军在广场上聚集练兵,而琼花来到广场,诉说受南霸天压迫,最后群情激愤,琼花参军。这些在电影中没有,广场的一场是我们参观当年红军聚集的广场后得到的灵感,包括五寸刀舞的赤卫队员,电影中就没有赤卫队员。应该说,我们借鉴了电影的故事和精神,而具体结构是我们独立创作的。舞剧的故事是要靠肢体舞蹈表现,而不是靠说话和镜头表现,这也是我们没有用电影原故事结构和原作者提供的改编本的原因。”第一代琼花扮演者钟润良和第一代演员黄民暄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案件最终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