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舞蹈者联合起来!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中国舞蹈通史 第三讲 奴隶制时代舞蹈的发展

来源:互联网 | 2015-01-09 13:53:21 | 人气:

导读:中国舞蹈通史主讲教师: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 王克芬 研究员第三讲 奴隶制时代舞蹈的发展(夏:公元前2070—公元前1600年)(商: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年) 古史相传,大约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初,夏禹死


中国舞蹈通史

主讲教师: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   王克芬 研究员

第三讲  奴隶制时代舞蹈的发展

(夏:公元前2070—公元前1600年)

(商:公元前1600—公元前1046年)

 

古史相传,大约在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初,夏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夺得了氏族联盟首领的地位。自此以后,开始了王位“世袭制”,这一变革表明:经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后,生产力的逐步发展,除供氏族成员维持最低生活外,产生了剩余价值。氏族和氏族联盟的首领能够获得比其他人更丰富的生活资料,拥有其他人所没有的特权。阶级开始分化,私有制日趋发展。从此以后阶级分化,开始了奴隶制社会的历史。

奴隶制时代,舞蹈随着社会生活的需要,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方面是舞蹈从自娱性活动向表演艺术的方向发展(部分群众自娱性舞蹈仍广泛流传民间);另一方面是巫术活动中宗教祭祀舞蹈的发展。这两类舞蹈都是为奴隶主统治阶级服务的。商代的甲骨文和金文中出现了最早记录舞蹈活动的文字。

 

一、乐舞奴隶与表演性舞蹈的发展

舞蹈从群众性自娱性的活动向表演艺术发展,是奴隶制时代舞蹈发展的重要进程。这时,出现了以观赏乐舞取乐的奴隶主阶级,同时出现了以表演乐舞供人欣赏娱乐的乐舞奴隶。

相传奴隶制时代的第一个统治者夏启即位十年,舞《九韶》(《竹书纪年》卷三)。这时舞《九韶》,并不是把它当作歌颂舜德的传统乐舞搬演,而是供启欣赏取乐的表演节目。为了宣扬这种异乎寻常的演出,还造出了一个启从天上取得仙乐,回到人间,在“大穆之野”(或作“大乐之野”)演出了《九韶》(或作《九招》、《九代》),景象颇为壮观:启兴致勃勃地观赏指挥了这场精彩的演出。启醉心于乐舞享乐的传说,还可以从《墨子·非乐》的论述中看到:“启乃淫溢康乐”,“万舞翼翼,章闻于天”。乐舞享乐是启奢淫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显然,这些令启心醉的“康乐”和各式各样经过整饰、编排有序、场面宏大的“万舞翼翼”,已经是一些经过艺术加工、具有一定欣赏价值的表演性舞蹈了。

到夏朝的末代统治者——桀时,供奴隶主娱乐的乐舞又有了很大的发展。相传在桀的宫中,有“女乐”三万人。这些乐舞“演员”,必定是经过一定训练、掌握了一些技术的舞者。这些“女乐”可说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专业音乐舞蹈家。

夏桀时代,表演艺术也有相当发展。宫廷里集中了一批艺人、美人,“俳优侏儒而为奇伟戏者,取之于房,造烂熳之乐”(陈旸《乐书》卷一八七)。显然,这些来自各地、长于音乐舞蹈及其他技艺的奴隶,已经按照奴隶主阶级的欣赏趣味在进行创作和表演了。尽管在这些表演艺术中,有满足奴隶主阶级欣赏趣味的荒淫色彩。但更重要的是:乐舞奴隶创造了比较精美的舞蹈艺术,正如工匠奴隶创造了精美的青铜器一样,虽然都是供奴隶主阶级享用的,但他们的艺术水平和历史价值却是不容忽视的。

商汤灭夏,建立了我国第二个奴隶制王朝——商朝,历时五百余年。这一时期,舞蹈艺术继续向前发展:一是表演性舞蹈再向前发展;二是宗教祭祀舞蹈,特别是巫舞更为兴盛。

表演性舞蹈主要仍是供奴隶主娱乐欣赏的。但随着奴隶主阶级的生活日趋奢淫,对乐舞的审美情趣也更加追求奢侈、铺张。《吕氏春秋·侈乐》概括了这种审美观:“夏桀、殷纣作为侈乐,……以钜为美,以众为观。”夏桀、商纣都喜欢欣赏盛大壮观、人数众多的乐舞场面,并以此为美。这种美,既包含了乐舞本身的精美、华美,又包含了奴隶主炫耀财富(奴隶众多及其他物质财富)的意识。

《史记·殷本纪》载:“帝纣……好酒淫乐……于是使师涓(应作师延)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强迫师延(或作师涓)“奏迷魂淫魄之曲,以欢修夜之娱”(《拾遗记》卷二。)这些传说十分清楚地表明:到奴隶社会后期,专供奴隶主享乐的乐舞越来越淫靡。乐舞奴隶必须按照奴隶主的要求去进行创作和表演。与“靡靡之乐”并提的“北里之舞”,可能是在某地的民间情舞基础上加工的。经师延加工后的“北里之舞”,为了迎合纣的欣赏趣味,则可能是突出表现男女情爱或性爱的内容。后世常把不健康的音乐称为“靡靡之音”,可能由此而来。

奴隶主活着的时候要乐舞奴隶为他们表演取乐。奴隶主死后,则要乐舞奴隶为他们殉葬。据考古发现:商代用活人殉葬屡见不鲜。河南安阳武官村商代奴隶主大墓及其陪葬坑中,出土了大量杀祭的人体尸骨。大墓中还出土了雕刻精美的乐器——大石磬,廓室两侧的二十四具年轻女性骨架旁有舞具小铜戈,戈上还有绢帛和鸟羽的残迹,可见她们生前是乐舞奴隶(郭宝钧:《1950年春季殷墟发掘报告》)。

乐舞奴隶是创造和发展我国舞蹈艺术的一支力量,他们用血泪和生命浇灌了灿烂的中华民族舞蹈文化。


二、神权统治与“巫舞”

上古时期,人类对自然界许多现象无法理解,迷信冥冥之中有万能的神在主宰一切,因而产生了原始宗教观念,产生了对天、地、祖先和氏族图腾等的崇拜,同时也产生了祭祀舞。这种舞蹈在殷商时代有很大发展。

商代是神权统治的时代。殷人事无巨细,都要占卜问卦,主持祭祀占卜活动的是巫。人们迷信巫能通神,是神的意志的传达者,巫的社会地位很高。当然,在众多的巫人中,有社会地位极高,可以左右商王的行动,可以决定国家大事的大巫,如巫咸和巫贤等,都是协助商王治理国家的大巫。与此同时,也有久旱无雨、久求不雨时,被放到烈日下曝晒或用火焚烧而死的地位低下的巫。他们的社会地位异常悬殊。总的说来,巫在商代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巫在进行巫术活动时,要跳舞娱神,我们把这种舞蹈称作“巫舞”。“巫舞”中可能有些高难度的舞蹈动作,是特有的传统技巧,不经过相当的训练无法掌握。再加上一些装神弄鬼的花招,于是,便增强了“巫舞”的神秘感。相传“禹步”就是一种“巫舞”中特有的舞步。至今汉族、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的“巫舞”中,都有一种连续多圈旋转、持续时间很长的舞蹈技巧。巫人在舞蹈中旋转不止,面部毫无表情,佯称是神附了体等等,这是一种以高难度的舞蹈动作加强神秘感的舞蹈技巧。

商代甲骨文中的巫字写作“”,直到战国时代,还有这种写法。有人认为“”(巫)字造型的含义是十分清楚的:“上横和下横表示天地,左竖和右竖表示四方,意即贯通天地四方者为巫。”(见陆思贤:《对甲骨文中舞蹈的若干认识》)由于巫在进行巫术活动时要舞蹈娱神、通神,或装神,所以“巫舞”是巫术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些人则认为:巫字是由甲骨文的舞字演化而来,巫人是我国最早的舞蹈专家。实际上,甲骨文中的“”(巫)与“”(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字。有各自不同的含义。“”(巫),已如上述。“”(舞)字,有多种写法(如下图),像人两手执兽尾或鸟羽而舞。由远古传说及岩画证明:原始时代已有手执牛尾和鸟羽而舞的形式。商代的舞蹈,直接从原始舞蹈继承、发展而来。舞字的造型,正表明了这种发展轨迹。


舞蹈是巫术活动中的组成部分。巫人是擅长跳舞的。但是,商代的巫,决不仅仅是善舞者,更重要的,他们是“通神”的神职人员。大巫是商王行动的指挥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者,还是知识的垄断者。天文、历法、医学等,都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为巫人所掌握。因此“巫舞”也具有神秘恐怖的气氛,与其他供人欣赏取乐或自娱性的舞蹈截然不同。乐舞奴隶以表演乐舞为生,他(她)们才是夏、商时代的,也是最早的专业“舞蹈家”。

卜辞中保留了一些巫人的名字。这些名字,多见于占卜问神时是否呼叫某个巫人来跳舞求雨的记载。如:

乎(呼)多老舞——勿乎多老舞——王占曰:其生雨。(《殷虚书契前编》(7.35.2))


殷商甲骨文“多老舞”

  这一卜辞中的“多老”,就是巫人的名字。

卜辞中还有“多万”、“大万”的记载。“多万”是商的“万人”很多,“大万”可能是“万人”之长(首领)。商代铜器铭文中,还有名万人,因表演乐舞,受到“贝(当时货币)十朋”赏赐的记载(见裘锡圭《释万》引《历代钟鼎彝器款识》。)巫、商王、万人、乐舞奴隶及生产奴隶(众)都参加各种不同的祭祀舞。 


三、最早记录舞蹈的文字——甲骨文

甲骨卜辞是记录宗教活动的档案。其中保存了殷人舞蹈活动的情况,比较多的是有关求雨的舞蹈。这是由于商代的农业生产是当时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作物收成的丰歉,与雨水是否及时、充足关系极大。久旱不雨,人们心急如焚,为了避免饥荒,便求助于神灵,由巫主持隆重的祭祀,向上天求雨,并跳起求雨的舞蹈。甲骨文中有求雨舞的专用字,写作,即“”是在舞字上加水滴落形状的雨字头。《周礼·春官》疏:“司巫……,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雩”,是旱祭的名称,也是求雨舞。据此,史家认为商代甲骨文中求雨舞的专用字“”,就是周代旱祭中跳的求雨舞“雩”。

另一种与求雨有关的舞叫“奏舞”。如:“丙辰卜贞:今日奏舞,生从雨。”(《殷契粹编》744)辞意都是说今天跳“奏舞”求雨。

史家认为“奏舞”可能是一边演奏乐器,一边跳舞(见方起东:《甲骨文中的商代舞蹈》)。今天汉族的《腰鼓舞》、《花鼓舞》、《花钹舞》、《莲湘舞》,藏族的《弦子舞》,满族的《太平鼓舞》、《腰铃舞》,朝鲜族的《长鼓舞》,苗族的《铜鼓舞》、《芦笙舞》,土家族的《铜铃舞》,瑶族的《长鼓舞》等等都属于这种形式的舞蹈。这些舞蹈有的原用于祭祀,但大多用于群众自娱或表演。

商代有作土龙求雨的风俗。甲骨文中的“龙”字有多种写法如:

人们迷信龙的神力无边,能呼风唤雨。《山海经·大荒东经》:“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作龙、舞龙求雨的风俗,从远古一直流传至今。商代在田中作龙求雨,也许只作了个土龙。但另一条卜辞把十五个人与龙连在一起,就使人想到那一长排人将龙形舞起来的形象。有的学者认为:商代“求雨时跳的主要是龙舞”。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从考古资料来看:远在五六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已有大型龙形玉(玉龙在内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村发现)。可见用珍贵的玉雕琢龙,并视为保护神,由来已久。商代甲骨文中的龙字,正是把这一久已存在的事物用文字记录下来。在数千年的发展中,龙作为氏族崇拜的对象——图腾,也与其他氏族的图腾一样,反映在氏族的舞蹈中。“百兽率舞”,是各族的人们跳起模拟本氏族图形态的舞蹈。

舞龙求雨,在汉代已有明确记载(见《春秋繁露》)。这种风俗一直延续到近世。当代的《龙舞》,普遍流传在我国各民族、各地区,青海玉树藏族的《龙舞》格外古朴,各地《龙舞》的表演形式则丰富多彩、气势磅礴,使人振奋,动人心魄,是具有很高艺术水平和欣赏价值的舞蹈。

从上述甲骨文卜辞看,各种舞蹈大都用于求雨。但当时的舞蹈又不仅仅用于求雨,有时还用于祭祀祖先,或出现在节日群众性舞蹈活动中。正如后世龙舞,既用于求雨,又是节日中引人注目的表演性舞蹈。今日的龙舞不但在国内流传,还远播欧美,除了在华人中传承外,还在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中大显身手。

“翌祭”是祭祀商的祖先。由于商的图腾是玄鸟,所以祭祀祖先要跳手执鸟羽或头戴鸟羽的“翌舞”。这类舞蹈,上承原始时代鸟兽舞的遗制,下启周代“六小舞”之一——《羽舞》等的确立。

人类共同经历的图腾崇拜和原始狩猎生活,为人类文化留下了某些类似的痕迹。除各地古岩画有头戴鸟羽或身披羽饰的形象外,云南晋宁石寨山滇王墓出土铜器上的舞人纹饰(参见图)中,头戴羽饰、手执鸟羽的舞者群像,队列整齐,走向、视线一致,昂首、张臂(如“山膀”势),浩浩荡荡而来,有一种古朴、浑厚、凝重、粗犷之美。这一群滇王奴隶制时代的舞人形象,仿佛使我们“看到”了那宏伟壮观的“翌舞”场面。云南开化古铜鼓、广西西林县古铜鼓上都有头戴羽毛的舞人纹饰。直到当代,我国苗族、瑶族、高山族、白马藏族、哈尼族、景颇族等,都有头戴羽饰的风俗。汉族戏曲中个别人物有头戴羽翎的装束,也许是经过了更多艺术加工后“羽舞”的遗影。世界各地较原始的部族如印第安人、非洲黑人及乌干达广为流传的庆贺舞——《布瓦拉》等,舞者头上都戴着又长又大的鸟羽。

甲骨文中另一祭祀祖先的舞“”(即濩)《濩》是歌颂商汤开国功勋的乐舞(见《通典·乐一》)。 


甲骨文中的“魌” 字

卜辞中,还有字形(如上图)作一人头戴假面的形状。假面额头尖耸,耳部向上椎立如倚角,下边垂缀以耳坠般的装饰,供窥视的两个方形眼孔开在假面中央偏上方,这就是最初的魌字(见方起东:《甲骨文中的商代舞蹈》)。而魌头就是戴着驱鬼的面具。高明编《古文字类编》中,所列诸多商、周的“徽号文字”中,有几个字明显是表示人头戴面具的形象。

商、周徽号文字中的假头形

上图所列举的几个徽号文字,头部特大,且异样。因此,人们戴着面具驱鬼辟邪或装神弄鬼的史实大致是可以肯定的。东汉王充《论衡·解除》所载上古神话传说颛顼有三个儿子,出生后死了,死后都变成了厉鬼,“主疫病人”。故年终时要驱鬼逐疫,送陈迎新纳吉,后世竟相仿效。由此可见驱鬼逐疫的风俗由来已久。古代傩仪也大都是在年终举行的。这些殷周的徽号文字,是我国历史悠久的驱鬼逐疫的“傩舞”的源头。

殷人的祭祀活动十分频繁,祭祀舞蹈也多种多样。祀神、祈雨、祈丰年,是为了求得较丰盛的衣食;祭祖先,是为了团结氏族,共同抵御自然界及其他氏族的侵扰和教育、繁衍后代等。他们的目的与人类求生存、求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只是在科学不发达的当时,在奴隶主有意利用鬼神来奴役奴隶的情况下,这一切都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但是,祭礼活动的组成部分——各种祭祀舞蹈,从它们的根源、表现形式等分析,都来自人民生活,来自群众自娱性的舞蹈活动。如“龙舞”,手执武器而舞的“伐祭”,边奏乐边舞蹈的“庸(古大钟)舞”、“鼓舞”、“龠(古编管乐器)舞”、“面具舞”等等,都是地地道道的民间舞。虽然,殷代用于祭祀,然而殷商以前或以后,它们都广泛流传于我国各民族、各地区。有时用于祭祀,更多则用于节日群众娱乐和表演。

生产的发展,把原始社会逐渐推向阶级社会——奴隶制时代。这一时期,乐舞的发展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乐舞成了奴隶主的享乐工具,产生了专业乐舞奴隶。提高了舞蹈技艺,使舞蹈跨入表演艺术的领域。在思想内容上,部分舞蹈,由于受到奴隶主欣赏情趣的影响,而趋向淫靡、放荡;另一方面,乐舞成了祭神、娱神的手段之一。

奴隶制时代舞蹈发展有三方面的成就:

一是,舞蹈发展成为一种表演艺术,是舞蹈艺术的一大进步。奴隶制是最残酷的剥削制。由于要满足奴隶主以乐舞享乐的需要,出现了最早的专业乐舞艺人——乐舞奴隶。他(她)们以此为生,必然要努力提高技艺。于是,舞蹈发展成为一种表演艺术。

二是,宗教祭祀舞蹈——巫舞的发展。殷商时代,是神权统治的时代。求神媚神的巫舞得到发展。甲骨文的诸多记载,充分说明了这一事实。巫是最早的宗教舞者。

三是,最早的、记录舞蹈的文字——甲骨文、金文的出现,证明中华民族舞蹈文化有文字记载可考的历史,距今已有3600余年。 

相关推荐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常州分会召开成立大会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常州

6月12日上午,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常州分会成立大会在横林巨尊大酒店隆重召开。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会长缪建林、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秘书长黄晓珍、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常州分会召开成立大会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常州

6月12日上午,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常州分会成立大会在横林巨尊大酒店隆重召开。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会长缪建林、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秘书长黄晓珍、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

 

编辑推荐

特别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