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考院近日公布《关于云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统考有关通知》,体育舞蹈考试内容及分值有所调整。
今年,音乐类、舞蹈类、美术及艺术设计类、播音主持、体育舞蹈依旧成为省级统考专业。体育舞蹈专业的总分仍为200分,身高、身体形态的分值仍为40分,芭蕾、基础乐理的分值由60分降为40分,体育舞蹈基本技术新设置为40分,体育舞蹈自编组合和体育舞蹈抽选组合内容取消,新增设的专业技术项“体育舞蹈自编组合”设置为80分。
按照省招考院规定,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统考。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其他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不含民办高校、独立院校本科),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高校直接使用我省的统考成绩录取。
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的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外,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省外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在2014年12月20日前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实施方法等向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组织设点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组织校考应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协调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