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作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语言。在舞蹈艺象的特定情境中,构成动作的姿态、节奏、速度、空间走向、动作力度与情感强度的统一所体现的情感倾向,以及动作在运动中的“力效”,在音乐、舞美等多种手段的配合下,可以表现不同的情感,塑造不同的人物性格和形象,展示无数复杂的心境和情感冲突,使舞蹈艺术在连绵不断的起伏跌宕中展示内容,表现人物情感,创造各具特色、生动鲜明的舞蹈艺象,具有造型美、流动美、情感美的巨大欣赏价值!
意境,主要是指抒情性舞蹈艺象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形象系统及其所诱发和开拓的审美想象空间。意境分虚实,虚实相生是意境创造的结构特征。实境是指生动、逼真表现出来的景、形、境,即“如在目前”的“象”。虚境是指由实境引发的想象的空间,它一方面是原有形象在联想中的延伸和扩大的“象外之象”;
另一方面是伴随着由具象引发的想象而产生的对情、神、意的体味和感悟的“象外之旨”,其意蕴虚涵,具有暗示性,只能领悟,不能直陈。虚境是实境的升华,它体现着实境创造的意向和目的,体现着整个意境的艺术品位和审美效果,居于灵魂和统帅的地位,“无形君有形”。但再好的虚境也必须落实到实境的具体表现上,“真境逼而神境生”,“有形发未形”,虚境要通过实境来创造。就意境创造的表现特征看,意境创造又是情、景结合的艺术,“景无情不发,情无景不生”,“情与景会,景与情合”,意境是在景中藏情、情中见景和情景交融中创造的。借用王夫之的话说:“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离。神于诗者,妙合无垠。
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舞蹈艺术也是如此。韵味无穷,则是意境的审美特征。“韵味”,是指意境中所蕴含的那种咀嚼不尽的隽永的意蕴和综合美感效应。意境是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共同创造的多层次、整体的、动态的、空间的意象,是作者得于心、观者会于意的产物。艺术主体的创造是意境创造的基础和前提,欣赏主体在接受中的再创造,是意境创造的复现、衍生和深化。
意境的整体性象征具有朦胧性、模糊性。创作主体的个性、创作的时代性与欣赏主体的个性、欣赏的时代性之间的差异,形成同一艺术意境在创造和再创造的时代、历史背景中的意蕴的变异性。同一艺术意境可以生发出多种不同的阐释,从而构成意境的多义性。意境美的创造是有抱负的舞蹈艺术劳动者刻意的审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