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原因,主要是:
教师过分注重结果,即教师较重视幼儿做得好,跳得好,被表扬的都是做得好的幼儿,而忽视激发调皮、胆小、能力差的幼儿参与的兴趣。
幼儿在舞蹈活动中,按照教师示范的模式,既定的要求机械模仿的多,教师提“应该这样做”“不应该那样做”一遍又一遍地跟跳,从而使幼儿兴趣索然,限制了幼儿发现、发展、情感的表露。我们应引导幼儿发挥他们自我学习、主动发展的积极性,真正做到让幼儿“学中有玩,玩中有学”,愉快地投入到主动学习舞蹈的氛围中。
一、激发兴趣,激发幼儿主动学习舞蹈
过去,在舞蹈活动中,教师往往靠现成的教学参考材料或活动设计来组织教学活动。众所周知,幼儿能主动学习,喜欢参加舞蹈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表现活动,都始于兴趣。有了兴趣,就会促使幼儿积极地去思考,主动地去参与。现代教学观把幼儿看作是学习与发展的主体,舞蹈活动追求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帮助幼儿学会学习,活动的出发点不再是教材,而是幼儿。
如舞蹈活动“我是一颗小种子”,让幼儿想想种子是怎么生长的,再用身体的动作来表示。幼儿很积极地动起来,有的趴在地上,双手抱头说:“老师,种子要发芽了。”有的随之向上一跃,说:“种子长高了。”还有的伸展着四肢,头向上,嘴张大说:“种子看见太阳高兴地笑了。”……幼儿轮流出来编小种子长大的动作,我请他们把动作串起来,变成有情节有内容,这样幼儿一遍一遍地跳,乐此不疲。虽然有的动作不好看,但这是幼儿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探索、认识活动中产生的一种兴趣,而这种兴趣能够使幼儿得到极大满足。
二、鼓励创造,促进幼儿主动学习舞蹈
舞蹈更需要创造,创造使舞蹈变化莫测,富于灵性,自由发挥能使舞蹈得到升华,那就不仅仅是表现在做动作,而是能再现一种情感的表露。
环境材料与幼儿的创造
幼儿是一个主动的学习者,教师的作用不再是讲或直接告诉幼儿答案,不再是向幼儿分步讲解或示范,而是支持启发和引导。因此,教师对舞蹈教学方式要从传授式为主转向以引导发现式为主。有了这深一层次的理解,我们不再干涉幼儿的行为,而是不时地为幼儿打开方便之门,投放各种为幼儿自由选择的舞蹈材料,满足幼儿主动学习的欲望。在区域里我们增添了有“金片的披风”“有棒子的红绸带”“手花巾”“手环”等道具,幼儿非常开心,女孩子会把金片的披风绑在头上,遮住眼睛,跳起了新疆舞。
而男孩子会拿起手环当手鼓,绕着女孩子转圈、托帽、绕腕、踮步都会用上,配合默契。有位小朋友干脆拿起棒子红绸带,带领几个顽皮的孩子跳起了“斗牛士舞”。材料引发了幼儿的舞蹈激情,在自由、和协的环境里,幼儿创造的潜能是巨大的,正确性也得以自然表现。
即兴编排与幼儿的创造
每一个幼儿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有其自己的思维方式表达创造精神。作为一名教师,应为幼儿搭建一个自由、宽松的舞台,激发幼儿富有创意的思维,从中感到快乐。在晨间操舞活动中,有一段整队音乐,每到这时,幼儿都不愿马上集中过来做着重复乏味的动作。
有一次,一小朋友做了个鸟飞动作,双手一会儿向上,一会儿向下,左右移动等,我就请其他小朋友跟着做,结果,幼儿很快就回到位置上。这给了幼儿启发:每到这个时候,幼儿会根据自己的想象即兴编动作。在这里幼儿可以充分展示自己,表现自我,即兴编排给了幼儿创造的灵感,学习的主动性不亦言表。
其它
对幼儿来说,舞蹈活动首先是自我表现的方式和途径,我们应通过舞蹈活动发掘幼儿的潜能,塑造幼儿健康活泼的个性,给幼儿一个主动学习的机会。
首先
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在以往的舞蹈活动中,总有一部分幼儿受到重视,一部分幼儿被忽略,那些天赋好的幼儿经常有机会表现,而那些条件较差的幼儿却因自卑而不敢表现,如果我们任其自然,这部分幼儿不仅失却了学习舞蹈技能的机会,还可能导致一定的心理缺损。我们应将舞蹈活动作为手段,让每一个幼儿都能积极主动、自信地参与到活动之中,满足幼儿自我表现的需要。
其次
在一日活动中渗透舞蹈。任何舞蹈活动都不再是狭义地指每天所进行的一次、两次组织的集体或小组的活动,而应当渗透到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中:如晨间区角中,给予那些想跳又不敢跳的幼儿练习的机会;游戏活动时,可让幼儿“一对一”或“好”带“差”,让每一个幼儿学习舞蹈;午间操时,幼儿可随意做动作跳舞,只要能跟上节奏;户外活动时,可请能力差的先来跳,给她表现机会,等等。
总之,在舞蹈活动中应尊重幼儿的兴趣,满足幼儿需要,教师应自觉适宜把握“教”与“学”的适度,给予幼儿一些选择权利和表现自我的机会。也就是说,舞蹈不仅是解放幼儿的手脚,而且是解放幼儿的头脑,让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