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春风让人变得文艺。孔子和弟子间有一则流传很广的对话:夫子问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各自的志向,子路、冉有和公西华皆谈治国之事,只有曾晳被夫子点名称赞。
曾晳停下琴瑟,起身,答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大好春光里,穿上春天气息的衣裳,同几个朋友一起,带上几个小孩,在沂河里沐浴,小风吹着,手舞足蹈,唱着歌回家。这就是我的志向啊!
礼乐文化铺陈了华夏文明之光的基调。乐舞从祭祀礼仪,到教化训导,再到对大众精神的陶冶,根植于音乐和舞蹈对人们内心的触动。山东省艺术研究院音乐舞蹈研究所副所长邱晓晨,是儒学舞剧《兰》的导演,她分享了传统乐舞中的那份天然淳朴和意味深长。
传达内心深处的震动
乐舞最初来自原始巫术歌舞。孔子时代的“风乎舞雩”,舞雩台是鲁国求雨的高台。
古人向往天人合一的境界,祈求风调雨顺时,有相应的乐舞呈现。清明时节,乐曲基本都表示“天”的形象,还有特定的钟鼓乐是表现“地”的形象,周而复始的“乐”进行的表现是“四时”。反复回旋舞蹈的舞姿,表现“风雨”的形象,以回旋舞姿来代表零星雨点和呼啸的“风”。
乐舞的复杂变化,如同白昼交替,斗转星移。对四时风物的观察体验中,先民乐舞逐渐脱离祭祀仪式,有了更多的感性认知和理性思考。
邱晓晨在对中国古代乐舞的研究中,梳理了乐舞演变的源流。由孔子开始的对礼乐的理性主义新解释,到荀子作《乐记》,“乐”与“礼”并称,“礼辩异,乐和同”,共同搭建起儒学的礼乐空间。
《乐记》是中国古代最早最专门的美学文献。邱晓晨解读其中的美学观点,“乐”是由声音生成的,它产生的本源在于人心受到外物的感动,舞蹈将其表现于人的肢体。
今天的“音乐”一词从何而来?声音随着节拍、节奏、音律的不同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又按照一定的方法呈现出规律,叫做“音”。“音”要和谐才能成为审美的对象,这种审美的“音”加以舞蹈动作表演就能成为“乐”。
大部分的“音”都是在人的心中所产生,情感自然流露在其中,要表现出“乐”的大气性要有乐舞的伴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人们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而不禁地手舞足蹈起来。这是舞蹈与音乐在人性上的共通。
古代教育以音乐为核心
北京大学教授龚鹏程认为,中国的古代教育,本以音乐为中心。
上古时代,《尚书·尧典》说舜命典乐以“教冑子”。到周朝时,据说小孩子13岁即“学诵诗舞勺成童舞象”。
《周礼·春官》记载,有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今天台湾著名的独立舞团云门舞集,即取名于此。
成均,就是学校,“均”就是“韵”的意思。以成韵为学校之名,正显示学校主要是以乐来进行教育的。乐,并不只是音乐演奏,乃是以音乐为中心,发展成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
所以音乐配合仪式礼制,而有乐舞(如舞勺、舞象之类)的部分。音乐配合歌咏诵念,而有乐语,如言语、讽诵的部分。音乐蕴涵伦理精神,足以教化青少年,使其改善气质。《周礼》说教国子以中和孝友等乐德,即达到乐教的目的。
从现存少数民族或部落文化对比,反观中国古代先民的世俗生活,龚鹏程认为可以得出结论:音乐在上古生活中居于关键或核心的地位。祭、丧、征、伐、欢庆、燕饮、嫁娶、丰收、感恩、辞别,无不以音乐来表现。后来儒家讲到乐,总是把它跟“礼”并在一块谈,即显示音乐常是与典礼、制度有关的。
墨子论“乐”,把“乐”视为一切艺术的代名词,包括“刻镂文章之色”、“刍豢煎炙之味”、“高台厚榭邃野之居”,所有雕刻、烹调、建筑都可用“乐”来概括。乐是一切艺术的原型或核心。
夫子音乐观背后的画面
到孔子的时候,这种情形已发生了变化。《史记》说:“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
周朝的礼乐制度,随着政治结构的变迁,受到了剧烈的冲击。王朝旧礼,及其相关的乐章、乐仪、乐容,乃至乐器,有时都无法保存。
龚鹏程认为,孔子当时谈到音乐,有一大部分是追怀与学古式的。据《史记·孔子世家》记录,孔子曾问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又去齐学韶乐。去齐学韶乐前,孔子从来不曾听过这种音乐,所以乍听之下,心神震荡,竟至于三月不知肉味。那是何种的震动!
孔子对礼乐的向往之深、研究之深,并非追求一时之愉,背后有一幅更宏大的礼制画面。有这样一段对话记录,宾牟贾在孔子身边,两人就《大武》交流观点。《大武》是“武舞”的代表,秦汉以后,文舞仅存韶乐,武舞仅存大武。
孔子先问宾牟贾:“《大武》开始时击鼓警众,持续时间特别长,这有什么含意?”宾牟贾答:“表示武王伐纣之初,担心得不到众人的支持。”在关于舞步动作,歌声情绪的细节交流中,宾牟贾发现孔子曾问乐于苌弘,起身在侧请教。
孔子让他坐下,说,乐舞是对已成就功业的形象化再现。如《大武》开始时,舞者手持盾牌,山立不动,象征武王将有大的行动;意气风发,气势威猛,象征太公吕高昂的斗志;进入尾声时,舞者单膝跪地,象征周公、召公战后治理国家归于安定。
《乐记》提出“和乐”与“淫乐”两个相对的概念。这是儒家音乐观的核心思想。龚鹏程认为,孔子的音乐观,完全是古典的。在孔子心目中,文化典型乃是“周文”,亦即由周王所奠定的那一套礼乐文明。因此孔子论乐,都关联着礼来说。
孔子反对“郑声淫”。郑声之淫,亦非诗意淫荡,而是指其音乐过于繁复华美,扰乱人的心性。《左传·昭公元年》载:“烦手淫声,慆堙心耳,乃忘平和”,也是对淫声的批评。
汉画像石上市声繁华
春秋乐舞如何呈现?邱晓晨在研究考证中,乐舞的仪仗庄严,给今人诸多想象空间。此后荀子作《乐记》,对乐舞中的乐器和道具,皆有详细记载。
乐舞用来纪念帝王的丰功伟绩,在“王的盛宴”上,编排舞蹈绝非信手拈来,配合礼仪,形制规格均有严格依据。
乐舞舞队中的道具,有干、戚、羽、旎。“干”是盾牌,“戚”是斧,“羽”是雄性山鸡的尾巴,“旎”是牛尾巴。前两种,是周武王所制“武舞”舞蹈者手中的道具,后两者属于“文舞”中舞蹈者手中的道具。
至于舞者队列和表演体态,有“缀兆舒疾”。其中,“缀”是在舞蹈表演之前,舞者要聚集在行列中,“兆”是指每一个舞蹈演员所规定的行动范围,不得越过。“舒”,舒缓、缓慢,即要缓慢的行动,在节奏产生变化的时候要随之调整舞步的节奏。“疾”,快速的行动,气势迅疾,与“舒”相对。
然而,“乐一旦只以音律为节,自然就会不断朝声音组织的精密化发展,尽量使声音能穷尽其组合、呼应、搭配、徐疾、驰骤、扬抑、起伏、变化之美。”这种发展,与早期较为古朴,且与仪式、典制相结合的音乐相比,益显文饰华美。
到汉代,儒学和经学盛行,大一统的盛世之中,音乐舞蹈以及各类艺术终究有了更丰富的呈现。在世俗生活的空间,“神话跟历史、现实和神,人与兽同台演出”,音乐舞蹈更多从欣赏享乐的角度,成为贵族阶层的专利。
山东武梁祠出土的汉画像石,宴乐、百戏、起居、疱厨、出行、狩猎以及战事,刻画逼真,弄蛇角觝之戏,仪仗车马之盛,物会大典,生活琐事如在眼前。贵族乐舞生活,有男有女,有人弹琴,有人吹壎,还有人在表演杂技,琳琅满目,如在眼前上演。
正如郭沫若所指出的那样,中国旧时的所谓“乐”,她的内容包含得很广。音乐、诗歌、舞蹈,本是三位一体可不用说,绘画、雕镂、建筑等造型美术也被包含着,甚至于连仪仗、田猎等都可以涵盖。所谓乐者,乐也。凡是使人快乐,使人的感官可以得到享受的东西,都可以广泛地称之为乐,但它以音乐为代表,是毫无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