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普及型舞蹈教育制度,是一种舞蹈教育渗透在普通教育之中的制度。这种制度对于提高全民舞蹈水平,提高普通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和艺术创造力,对于开发青少年的智力,有着深远的战略意义。 最早提倡和发展普及型舞蹈教育的国家是美国。美国自20世纪初以来,小学、中学、大学都普遍设立了舞蹈课,并且不是作为一门特殊的选修科目,而是小学、中学、大学一贯到底的教育课程。这一做法基于他们对舞蹈艺术的基本认识:几十年来,美国教育系统的舞蹈设置目标,初期属于体育范畴,认为舞蹈活动可以强身健体,纠正姿态,调理肌肉,使动作准确。 |
在心理方面,舞蹈对学生适应团体活动、接受领导、遵守法律有帮助;对个人言行举止、表情达意有益处。因为舞蹈是一种运动,对学生来说,是比柔软体操更完备的一种课程。 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人们把舞蹈当作一种文化、当作一门学问来对待。它不仅不会受到歧视,不会受到排挤,而且理所当然地同其他各种课程一样受到重视。 |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的教育思想、文艺思想并不忽视普及。毛泽东同志早在1942年就明确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我们的提高,是在普及基础上的提高;我们的普及,是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轻视和忽视普及工作的态度是错误的。”但就我国普及舞蹈教育而言,多年来普通教育都未把舞蹈教育摆到应有的位置。 虽然在普通教育中,教育学家们都承认舞蹈的重要作用,但在中小学课业负担很重的情况下,舞蹈教育已很难走入学校教学的推广领域。教师与教材问题也成了普及型舞蹈教育难以一蹴而就的重要原因。 |
近年来,随着国家全面的改革开放,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蓬勃发展,原来那种封闭单纯的专业化舞蹈教育制度已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国家开始重视舞蹈教育的普及,决定将它作为美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各种层次的学校逐步开展。一方面横向发展,让普通学校担任起普及教育的重任,另一方面要纵向发展,让专业院校舞蹈学员的年龄及文化结构更加合理,纵横结合,发挥舞蹈艺术的社会作用,完善国家艺术教育体系。 特别是中小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来,舞蹈教育虽没有正式纳入中小学课堂教学体系,但已通过中小学的音乐、体育等课堂教学活动,把舞蹈教育寓于其中,让学生接受了基本的舞蹈训练。教育实践证明,舞蹈教育已成为塑造全面和谐健康人格的必要手段之一,成为艺术教育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
体育舞蹈教育在我国中小学尚属空白!常常是在各种活动中作为小节目一闪即逝!而且要么是唱"独角戏!要么是几个人的专场演出!缺少普及性!很少能让大多数人参与进来。培养学生对舞蹈艺术的兴趣!促进学生身心发展!为专业院校储备舞蹈人才!提高学生艺术欣赏能力!健全人格! 深化贯彻素质教育改革是义务教育阶段开设舞蹈课程的最终目的。舞蹈教育对于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审美情趣、树立道德水准,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起到其它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 |
舞蹈教育提高了个人对艺术的欣赏与参与力。首先,通过舞蹈教育能提高人们对艺术的感知能力、审美能力、鉴赏能力,从而满足人对美高层次的追求;其次,通过舞蹈训练能达到强身健体、美化身段的目的,从而提高人对自己的欣赏和自信心。 苏联著名美学家斯托洛维奇曾指出:“人的审美教育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但是不能不承认,艺术是对个人目的明确地施加审美影响的基本手段,因为正是在艺术中凝聚和物化了人对世界的审美关系。因此,艺术教育———对艺术需要的教育、对艺术感召和理解的发展、艺术创造能力的形成和完善———组成整个审美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