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学生考牌和教师、裁判培训、考证规则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

 

学生考牌和教师、裁判培训、考证规则

 

二00九年五月一日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主要任务是文化艺术、舞蹈交流竞赛,培训考证,舞蹈师资考核,学术研究等。为提高体育舞蹈运动的技术水平,适应全国体育舞蹈竞赛和教学需求,总会在国内建学生考牌和教师、裁判培训考证机制,并做到常态化、规范化。

 

    一、 学生考牌:

 

1、 主考部门: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英国中华舞蹈家联合会(简称IDSF)。

 

2、 考牌对象:

 

全国法定有资质的体育舞蹈(国标舞)培训学校、中心、团体、俱乐部等的所属学生,年龄、性别不限(分少儿、成人)。

 

3、 考牌设置:

 

铜牌、银牌、金牌、金星一级、金星二级。由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授予统一、规范的考牌和资质证书,并将本人考牌档案存入总会电脑库。

 

4、 资格

 

铜牌选手可参与省市级、银牌选手可参与全国各大赛区、金牌及金星一、二级选手可参与全国及香港、英国的各专业国际性舞蹈比赛。凡获考牌资质的,可优先选送国内、香港、英国等国际专业舞蹈学院深造。

 

二  二、  教师、评审培训考证

 1、   培训对象:

 

 ① 拟晋升国家级教师、裁判人员;

 

 ② 已获国家级教师、裁判(C、B、A级)、资格人员(培训和年度考核登记)。

 

 2、   培训内容:

 

 ① 有关体育舞蹈(国标舞下同)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② 体育舞蹈基础英语;

 

 ③ 体育舞蹈基本着装规范;

 

 ④ 标准舞、拉丁舞教学方法;

 

 ⑤ 体育舞蹈等级教材和金牌及金星一级组合;

 

 ⑥ 裁判守则。

 

 3、 授课教师及考官:

 

由国内外体育舞蹈和国标舞专业学院选派专业教师、教授担任。

 

 4、 考核与结业:

 

 ① 已获国家级裁判证并按要求完成培训及考级者,颁发年度国家级教师、裁判资质证书;

 

 ② 初考国家级教师、裁判的学员,进行理论及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申报国家级教师、裁判资格;

 

 ③ 拟晋升的国家各级教师、裁判,经培训和技术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证书。

 

 5、 有关要求:

 

 ① 参加复考及升级者,必须携带原国家级证书,以甄别资格;

 

 ② 原证已超过有效期的国家级教师、裁判,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级;

 

 ③ 报名时携带1寸免冠照片3张。

 

三  三、  培训、考级国内联络点:

        中华体育舞蹈联合总会

 

咨询电话:13706220483

 

网址:www.zhtywd.com